Thursday, May 17, 2018

2018-05-13 我想回家去

生老病死,是人生必經階段,當生命來到最後一段路,你可有想過,自己可以死在哪裡嗎?

根據法例,要在家離世,必須有醫生於離世兩周前探視,並於病者去世當日親身上門簽發死亡證,否則就要送入急症室或報警處理。

姚婆婆十年前患上乳癌,三年前復發,多次進出醫院,醫生指其壽命以「日」計,姚婆婆是佛教徒,希望離世後,能有人為她助念八小時,完成往生的佛教儀式。她決意離開醫院,回家接受紓緩治療,並由女兒照顧,直到臨終。
記者:林芷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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