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November 29, 2015

2015-11-27 還我清白

香港是法治社會,為了保障被告的權利,多以「無罪假定」的原則來審訊,背後的精神是「寧縱毋枉」,寧願放走十個壞人,也不想冤枉一個好人。但司法者如未能守住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」原則,有可能製造冤案。小市民無故惹上官非,可能會束手無策,有人認為自己清白,或會選擇自辯;有人會誤信認罪可以減刑,最終賠上一生的清白。本集將會探討兩宗案件,事主坐牢後,如何鍥而不捨得到成功翻案,還自己清白。
記者:林芷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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