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pril 14, 2019

2019-04-14 老有所「託」

政府牽頭成立的「特殊需要信託服務」2019年3月接受申請,社署署長將擔任受託人,讓特殊需要人士的家屬在世時,為其子女或親人擬備長遠照顧計劃,並於家屬離世後,由他們指定的照顧者或機構執行。智障、唐氏綜合症、自閉症或精神紊亂的人士皆可申請,家屬需預繳約20萬元作首筆資金,作信託後首年的照顧費用,再加以後每年2.1萬元管理費。

特殊需要人士及其家屬對此信託服務有何想法?他們如何為照顧年老的智障孩子作準備?
記者:林可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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