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列明,兒童應有權利享有休息和閒暇,從事與兒童年齡相宜的遊戲和娛樂活動,但現實情況是孩子要上學、上補習班、上興趣班,失去了遊戲的時間,連帶衍生出來的歡樂、創意、社交能力都喪失了。即使有時間「玩遊戲」,但當中不少是被「規劃」,滲進教育成份的。聯合國兒童基金香港委員會鼓勵父母,每日給小朋友一小時的自由遊戲時間,鼓勵家長讓小朋友多遊戲,享受真正的童年。
有團體指出,近年家長都支持小朋友遊戲,但往往更著重透過遊戲於學術等方面的得著,令小朋友未必真正享受遊戲的樂趣。故由去年開始提倡「社區共建遊樂場」,讓小朋友利用天然資源,進行各類型遊戲項目,啟發小朋友的創意。
不少家長都指出,希望小朋友有愉快童年,有人選擇讓小朋友每天自由遊玩,寧願壓縮做功課、溫習的時間,亦有家長即使希望給小朋友玩,但礙於功課太多,難以實行。本集會探討家長為小朋友安排遊戲時的考慮,及讓小朋友每日自由玩一小時的情況。
記者:黃雅宇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